北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流市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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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流市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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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北流市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流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流市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为健全北流市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及医疗救治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广西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广西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玉林市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北流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时期取得的成绩。
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持续完善。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要求,初步建立起“市—镇”二级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和“市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三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网络。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与报告工作,建成以各镇党委政府为核心,以市疾控中心为枢纽,以市、镇各医疗机构为网底、覆盖全市的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网络。完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体系,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玉林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制订和完善《北流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截至2020年,全市共有卫生应急队伍57支,其中医疗急救应急队伍26支,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队伍1支,饮用水安全处置队伍1支,职业中毒处置队伍1支,传染病疫情处置队伍1支,共有应急人员约700人。依托北流市人民医院组建了1支市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依托市疾控中心组建了1支传染病防控队伍,各镇医疗卫生机构分别组建1支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和1支传染病防控队伍。市疾控中心组建了由传染病防控、学校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检验检测等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140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市疾控中心开展核酸检测演练1次,参加上级组织的演练6次。
院前急救网络不断健全。依托北流市人民医院设立120急救中心,建成集院前医学急救、院内救治、危重症监护、教学培训、科研于一体的医疗救援体系,初步形成了“院前医学急救-院内救治-危重症病人监护救治”的医疗救援系统模式。市级120急救中心挂靠北流市人民医院,承担城区及周边的院前医学急救任务,配备救护车10辆(其中负压救护车2辆)、呼吸机12台、除颤监护仪5台、心电图机9台、吸痰器10台,先后在北流市第二人民医院、隆盛镇中心卫生院设立北流市120急救中心分中心,进一步扩大院前医学急救覆盖面。
新发突发传染病事件应对能力不断提高。“十三五”期间,据不完全统计,北流市组织开展各种卫生应急演练70多次,特别是2020年新冠感染疫情发生后,组织开展了“全市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演练”“北流市大规模人群核酸采样监测应急演练”等规模较大的演练,在演练中检验了预案的时效性、可操作性。2016—2020年北流市及时、有效处置了19余起传染病聚集性疫情和11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有疫情均未发生扩散或蔓延。截至2020年年底,全市共有4家医疗机构建设发热门诊,25家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发热哨点,5家医疗卫生机构可独立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较疫情发生前增加4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进一步提高。
医疗卫生救治能力显著提升。指定北流市人民医院作为新冠感染亚(准)定点救治医院,推进传染病区改造建设,设置病床数60张。利用抗疫国债项目,重点改善北流市人民医院基础设施条件,加强感染性疾病科或传染病科(区)规范化建设,按照“四集中”原则,新冠感染确诊病例全部集中到北流市人民医院隔离病区隔离治疗,制定“一人一策一方案”,坚持中西医并重,中医药100%参与救治新冠感染确诊病例,全市新冠感染患者救治均取得较好效果,无死亡病例。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把握新机遇。政策支持为我市公共卫生应急工作提供新发展机遇。人民群众对于安全发展的客观需要推动提升公共卫生应急能力。随着社会不断向开放、多元化发展,人均期望寿命增加、国家三孩政策的实施使得全市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安全成为民生保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将有力地保障公共安全、市域安全,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和对安全发展的需要,也推动着公共卫生应急能力不断提升。
新冠疫情防控经验为加快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注入动力。2020年1月24日我市报告第1例新冠感染确诊病例起,截至2020年2月底治愈出院,39天内实现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双清零”,无死亡病例,没有发生交叉感染、传播和扩散。在疫情处置和病例救治过程中,我市采取快速流调、全面摸排、及时转运、核酸筛查等防控措施,有效遏制了输入性疫情传播扩散,为抗击疫情传播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也为我市加快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增添了动力。
2.直面新挑战。新发突发传染病对社会安全稳定发展的威胁依然存在。随着我市工业化、城镇化、社会化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更加频繁,影响传染病传播的因素也日益复杂,新发突发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安全稳定发展的威胁依然存在。我市地处广西东南边,年平均温度22℃,病毒极易繁殖滋生,属于各类传染性疾病高发区,且全市人口规模较密集,容易造成大规模感染,且全市医疗卫生体系资源分布不均衡,优质医疗资源不足。因此,需要各级部门加强对社会公共卫生安全的关注度,提高应对和高效处置各级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不断推进公共卫生应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尚不健全制约了应急能力的快速提高。目前我市尚未建立多部门联合防控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各部门之间还存在条块分割、职权界定欠清晰等问题。现有卫生应急管理人员少且不固定,制约了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常态化开展,也难以满足应急管理的规范化建设、相关机制和制度的系统性建立。
公共卫生应急综合保障能力亟待进一步提升。应急综合处置能力有待提高,公共卫生机构与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不完善,医防融合不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应急处置指导作用尚未得到有效发挥。卫生应急基地和应急队伍建设投入不足,卫生应急队伍力量薄弱,专业化、规范化的应急培训不足,基层卫生应急装备现代化水平较低,应急风险因素管理、监测、预警、事件处置、评估等多方面的能力不足。市疾控中心应急保障专项经费不足,应急物资品种单一、数量有限,应急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物资的贮备不足。公共卫生应急信息化建设基础薄弱,我市尚未建立统一高效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和院前医学急救调度系统,尚未设置多点触发监测预警系统和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平台,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应用程度较低,信息沟通传递不畅,信息“孤岛”效应明显。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和视察广西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落实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建设“健康北流”、“平安北流”为目标,以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为根本、持续提升能力为重点、不断健全体系为基础、完善体制机制为保障,推进公共卫生应急领域重大政策创新、重大改革落地、重大项目建设,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提升防范化解风险和应急管理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北流提供坚实的公共卫生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联防联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加强政府、社会、个人协同联动,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防控网络。充分发挥各镇政府在公共卫生应急预防与准备、监测与预警、处置与救治、恢复与保障全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实现全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共建共治共享。
预防为主,平急结合。坚持以“预防”为先,优先抓好公共卫生领域的应急体系建设,推动防控关口前移,落实常态化模拟训练,加强“平时”和“急时”机制有序高效转换,提高重大疫情应对处置能力和水平。
医防融合,协同发展。强化医防协同和风险意识,筑牢公共卫生“网底”,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之间分工协作,着重推动疾病控制体系和公共卫生供给体系协同发展,强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责,提升公共卫生应急能力。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统一,既要注重总体谋划、全盘掌握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各方面任务,又要协调发挥各主体作用,合理统筹公共卫生、医疗救治、物资保障、城市运行、社区治理等各环节,提升重大疫情防控能力。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精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中的支撑作用。
(三)建设目标及主要发展指标
到2025年,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更加完备,医疗救治体系更加优质高效,卫生应急人才队伍持续壮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系统灵敏、迅速反应,卫生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科技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管理保障体系更加完备,努力使北流各项指标达到上级指标要求。
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平急结合的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建成指挥高效、决策科学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系统,“市—镇—村”三级纵向卫生应急处置网络及各部门单位的横向管理网络实现高效协同,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体系更加完善,基层公共卫生应急响应防控能力显著提高。
公共卫生应急防控救治体系更加健全。健全“市—镇—村”三级应急救治体系,优化院前医学急救网络,推进标准化院前医学急救培训基地建设。加快建设市内一流诊治能力、较大收治规模的市级传染病亚准定点救治医院,支持市人民医院建设感染性疾病科及重症监护室,完善分层分流的医疗救治体系。推进全市血液应急联动一体化建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级以上医院均具备病毒核酸检测等实验室检测能力。
公共卫生应急人员实战能力显著增强。打造1支市级一流的卫生应急队伍,建成一支中医疫病防治队伍,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应急队伍组建率达到100%。打造全市领先水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与演练基地,提高全市卫生应急队伍专业人员的整体能力水平。

“十四五”时期主要发展指标
类别
指标
2020年
实际值
2025年
目标值
指标
性质
设施设备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达标率(%)*
100
预期性
生物安全防护二级实验室县级覆盖(%)*
100
100
预期性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的比例(%)* 
62.5
100
预期性
传染病床位数占医疗卫生机构总床位数比重(%)*
0.5
1.1
预期性
每10万常住人口负压病房床位数(张)*
0.16
0.48
预期性
全市医院重症监护病区床位占医院编制床位的比例(%)
0.49
4
预期性
县级医院重症监护病区床位占医院编制床位的比例(%)*
4
预期性
具备快速转换为临时隔离救治场所的大中型公共设施改造完成率(%)*
100
预期性
每万常住人口急救车辆数(辆)*
0.61
≥0.77
约束性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负压救护车占总救护车比重(%) 
12
38
预期性
自治区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个)
0
1
预期性
市级卫生应急队伍(支)
3
保持稳定
预期性
设施设备
公共卫生应急队伍规范化建设达标率(%)
100
100
预期性
承担流行病学调查职责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覆盖率(%)
100
预期性
镇(街道)公共卫生应急办公室覆盖率(%)  
100
预期性


居民公共卫生应急素养水平(%)
>30
预期性
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信息规范化报告率(%)*
100
100
预期性
突发急性传染病现场规范处置率(%)*
100
100
预期性
公共卫生应急专项预案市县覆盖率(%)*
100
100
预期性
综合
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基地县级覆盖率(%)*
100
预期性

注:标记“*”的指标2025年目标值出自《广西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协同联动,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完善多部门联动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指挥决策体系。加强市、镇两级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卫生健康、公安、交通运输、文体广旅、发改等部门组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贯彻执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将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研究部署、组织指导、指挥协调、监督考核应急管理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强化镇(街道)公共卫生管理权责,镇(街道)设立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办公室,村(社区)民委员会成立公共卫生委员会,推动将基层公共卫生管理事项纳入网格化管理。
建立统一高效的公共卫生应急协同处置机制。建立健全市、镇两级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完善公共卫生应急联防联控机制。依托全市大数据资源平台,整合镇(街道)公安、大数据中心等部门,完善重点信息直报、现场调查处置、人员摸排管控等应用,实现多部门信息数据在平台上的汇聚、调用和应用协同。各级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委员会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需要设立专项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应对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建立健全突发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风险评估、会商研判、指挥调度、应急联动、现场指挥等应急处置机制,健全职责明晰、保障有力的公共卫生综合服务机制。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的咨询建议、技术支撑作用。加强对环境污染、群体性中毒、生物恐怖等事件的快速响应和协同处置能力建设。
加强公共卫生应急预案编制与管理。市、镇人民政府及时完善修订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条例),明确部门职责,确立监测、报告、救治等应对方案和处置路径,到2025年,全市镇人民政府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覆盖率达到100%。建立健全预案数据库,提高预案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预案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各级卫生应急专项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专业应急处置方案,加强互相衔接,推进预案数字化管理与应用,定期开展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培训演练。
健全基层群防群控工作机制。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长效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加强社会单元的协同联动,构建常态化管理和卫生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体系。充分发挥镇(街道)、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进一步完善基层干部、网格员、基层医务人员、民警、志愿者“五包一”社区防控责任,实现基层公共卫生治理精细化、规范化和标准化。落实健康宣教、环境整治、人员排查、居家管理、生活保障、关爱服务等网格化措施,配合专业部门做好社区管控、人员转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环境采样检测、终末消毒和心理疏导工作等综合防控工作。推动公共卫生与基层治理高效融合。大力倡导全社会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营造和谐的涉外人文氛围,落实人文关怀,引导归国华侨华人和其他外籍人士自觉遵守属地防疫规定,协同抗疫。

专栏1 公共卫生应急管理项目
1.公共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建设项目。设置北流市急救(指挥)中心,承担组织协调全市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搭建覆盖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公安、教育、农业农村、林业、市场监管等多部门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平台。建成覆盖到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指挥调度信息系统,推动与公安、交通、消防、气象等部门之间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2.基层公共卫生治理及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完善市、镇两级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全市镇级以上人民政府修订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镇(街道)均设立公共卫生应急办公室,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公共卫生人员占比不得低于专业技术人员的25%。加强基层公共卫生应急软硬件配备,强化农村和社区健康教育、传染病疫情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和重点人群的健康监测管理等能力建设。


二)完善监测预警,提升公卫事件防控处置能力
全面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强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填平补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施设备配置缺口,到2025年,实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100%达标。加强疾控机构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完善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适当增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医人员数量。建设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体系相适应的实验室网络,改造升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验室设施设备,生物安全二级水平实验室实现全覆盖,具备辖区内常见健康危害因素检验检测能力。布局建设便民核酸采样点,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疾控机构大数据应用能力,建立多部门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指导建立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制度,组织对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推动构建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疾病预防控制应急队伍。
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机制。以新发突发传染病、重大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职业中毒、食源性疾病等为重点,优化监测系统,建立智慧化的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完善各类监测哨点布局。建立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系统协同监测机制,完善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间的信息推送、会商分析和早期预警制度。健全覆盖市、镇、村三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网络,强化农村地区疫情监测,充分发挥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店等的“哨点”作用。健全网络直报、医疗机构报告、医务人员直接报告、群众个人报告、舆情监测等多渠道信息报告体系,明确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责任,完善报告规范、时限和渠道等要求。建立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举报奖励机制,健全举报人相关信息保密制度。探索建立疫情预警容错纠错机制。
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机制。继续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管理办法,与相关部门建立共同开展风险评估的联络沟通机制,明确风险评估周期、形式及规模,形成长效的风险评估机制。健全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食品安全、核辐射等各行业专家库,综合评估研判监测信息,提高监测分析和综合评价能力,提高潜在风险隐患的早期识别能力。市疾控中心依法依规落实医疗机构疫情信息报告责任,独立、准确、及时发布疾病风险提示,提出预警意见建议。
提升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处置能力。强化落实“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原则,创新发展追溯重点人员行动轨迹、减少失访脱管的“云流调”工作模式,提高疫情研判、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救治、实验室检测、心理援助等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因地制宜制定传染病疫情、灾害事故的预防、应急准备、监测、响应、处置及应急演练等技术标准。强化卫生应急设备装备规范化建设,统筹应急状态下分级响应、区域联动、人员支援、设备调集和物资保障。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做好辖区内采、送、检、报等全流程全要素匹配。
完善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协同机制。完善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协同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建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联合处置疫情和分工协作机制,推动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高效协同。明确承担公共卫生应急职责的具体科室,完善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将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纳入医疗机构等级评审指标体系。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管理中心,配备专(兼)职公共卫生人员,探索在医疗机构设立专(兼)职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将公共卫生机构作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加强全体医护人员的公共卫生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建立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间的信息推送和自动抓取机制,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效衔接。探索在一定范围内赋予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在市疾控中心设置一定数量的传染病床位,配备必要的临床医师,收治疫情轻症患者。以医联体公共卫生工作任务和需求为导向,积极推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融入医联体建设发展。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传染病防治纳入家庭医生服务范围。强化政府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保障责任,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公共卫生、中医药服务等机构的投入倾斜力度。
加强宣传教育和舆情引导提升公共卫生应急素养。完善市、镇、村三级公共卫生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体系,根据北流市主要健康需求,围绕急性传染病、安全与急救等重点领域开展公共卫生应急健康教育。建设市级公共卫生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开展媒体协同、线上线下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公共卫生健康科普工作,规范发布健康科普知识。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主体责任,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中毒预防、放射防护等知识的宣传教育。落实学校公共卫生宣教责任,采取多种形式传播疾病防控知识。加强突发事件新闻宣传与舆论引导,及时发布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信息,正面回应相关舆情热点问题,依法处置造谣传谣行为。把握好信息公开尺度,保护公民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专栏2 公共卫生监测预警项目
1.多点触发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项目。在火车站、长途客车站、学校等场所合理布局设置智慧化监测哨点,围绕新发突发传染病、重大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建立相关症候群监测网络和数据平台。
2.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项目。推动医疗、疾控、公安、交通、医保、医药公司等多部门或单位纳入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形成广泛参与和联动的监测预警数据集成共享系统。
3.医防协同和公共卫生应急素养提升项目。推动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科。实施公共卫生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体系建设工程。推进市级公共卫生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建设。


(三)提高医疗水平,优化公卫应急救治服务体系
优化公共卫生应急医疗救治资源配置。推进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形成覆盖市、镇、村的公共卫生应急医疗救治网络。推进传染病医院或相对独立的综合性医院传染病区建设,到2025年,全市建成1家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综合医院传染病区,建成1家设有儿童传染病病区的医疗机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期间,本市应指定至少1家医院为“黄码医院”,负责风险人员的诊疗服务。优化传染病救治资源配置,推动传染病专科医院、综合医院传染病区、二级综合医院、中医院感染性疾病科与儿童专科医院发热门诊标准化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能力建设,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门诊或哨点设置比例达100%。加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验室能力建设,使其具备新冠病毒等高致病性病毒检测能力。推动市级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成立健康中心,提供医疗、预防、康复、中医等一体化服务。综合考虑城镇化、人口分布、疾病谱等因素配置床位数,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扩大公共卫生应急救治资源供给,探索完善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成本补偿机制。
提升重症危重症救治能力。加强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完善传染病重症监护病房、负压病房建设标准,合理确定重症床位数量,确保到2025年传染病重症监护病房达标率达到100%。改善急危重症患者救治硬件设施,合理配置呼吸机、监护仪、ECMO等重点设备,提升层流设备、气体和床旁设备配置级别。组建多学科的重症救治专家组,培养重症医学业务骨干。畅通传染病危重症转诊救治绿色通道。
建立健全院前急救网络。加强120院前医学急救指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指挥、权责匹配、权威高效的院前医学急救指挥网络。进一步健全完善“120”院前医学急救中心与疾控中心、医疗机构、应急部门、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发改部门等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急救联动水平。推进市设置急救中心(站),镇卫生院设立院前医学急救站点。加强对急救中心(站)建设的投入和指导,确保急救中心(站)建设符合标准。按常住人口、辖区面积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重点人群医学观察隔离场所,合理配备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移动车载计算机断层扫描(CT)等设备,提升我市传染病发现与转运能力,到2025年,急救车与负压救护车配置达到预期目标,全市120急救电话开通率达到100%,120呼救电话10秒内接听比例达到95%,3分钟出车率达95%。加强基层院前医学急救队伍建设,完善分类救护服务模式,建设高质量院前医学急救队伍。建立院前院内一体化绿色通道,推动院前医疗急救与院内救治有效衔接。推动建设急救培训中心,面向公众开展以心肺复苏等急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培训,提升院前医学急救人才队伍水平。
全面提升中医药应急医疗救治能力。将中医类医院纳入应急管理与救治体系统筹建设,把中医药第一时间参与公共卫生应急事件制度化。推动中医医疗服务与公共卫生服务高效协同。公立中医医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全部设置发热门诊,推进中医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等相关科室建设。加强医务人员中医药壮瑶医药应急专业医疗技术培训,探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中医药壮瑶医药部门和专家队伍,进一步完善中药材及中药饮片储备,保障重大灾情、疫情及突发事件的用药需求。
专栏3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体系建设工程
1.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项目。实施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工程,争创市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急性传染病、烧爆伤、急性中毒等专业类别的市级卫生应急专业救治基地。建设市级危化品事故紧急救援基地。
2.院前医学急救能力提升工程。设置1家市级院前医学急救中心,各镇卫生院设置院前医学急救站点。推进急救中心(站)建设,实现区域内院前医学急救统一指挥调度、镇级以上院前医学急救站点全覆盖。
3.传染病检测能力提升工程。加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各类传染病检测能力建设、推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
4.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定点医院、亚(准)定点医院建设,加快推进北流市人民医院传染病区(二期)项目建设;区域内依托1家市级医院,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建设。依托北流市妇幼保健院建设独立的儿童传染病区。
5.危重症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建设传染病院区重症医学科,完善负压病房设置,配置负压救护车、ECMO设备等。市级医院建设可转换病区,扩增重症监护病区(ICU,含相关专科重症病房)床位,“平时”可作为一般病床,发生重大疫情时可立即转换,按照不同规模和功能,配置呼吸机等必要医疗设备。
6.中医药预防救治能力提升工程。积极争创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覆盖全市的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救治协作网络。开展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专科医院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试点工作,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


(四)提升实战能力,强化公卫应急医疗人才队伍
加大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和引进。制定全市公共卫生人才培养总体方案,建立完善公共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培训体系,所有新入职的公共卫生医师上岗前应经过规范化培训。加强卫生应急技能培训中心建设,提升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等核心能力和公共卫生人员综合能力,培养应用型高素质公共卫生应急人才。支持广西医科大学玉林校区分设公共卫生、预防医学等学科,增设应急管理等新学科新专业。建立中医疫病学科教育及人才培养体系,分层次、系统性地开展中医疫病防治人才培养工作。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共同参与公共卫生应急应用型高素质人才培养。加快推进建立专科医师培训制度,设立传染病学、急诊医学、内科学(呼吸科等)、临床检验诊断学等专科医师培训,强化高水平复合型专业人才培养。
推动公共卫生应急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市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队伍、突发事件紧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组建市级快速反应小分队,在每个镇建立1支基层综合应急分队,引导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应急医疗队。强化各类卫生应急队伍标准化装备和保障制度建设。加强应急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卫生人员应急知识储备和实战能力,继续提升烧爆伤、群体性中毒等卫生应急队伍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市镇两级多部门联合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应急调派机制,提升联合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实现全市所有镇流行病学联合调查和公共卫生应急志愿者队伍全覆盖。探索建立公共卫生应急预备役制度,支持社会组织组建公共卫生应急志愿者队伍。到2025年,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实现预期目标,全市建成急性传染病防治队伍和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各1支。加强卫生应急培训演练和考核评估,组织各级部门、单位和各类机构组建专业消杀队伍,加强对第三方消杀服务机构的培训、指导和监督。
完善卫生应急人才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完善公共卫生人员特别是基层公共卫生人才在准入使用、待遇保障、发展空间、执业环境等方面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加大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用编保障力度。到2025年,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所占编制不得低于编制总数的85%,其中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改革职称评聘制度,探索建立与技术类公务员相对应的职级体系,推动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评定与职称评审相互衔接,执行自治区提高疾控机构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和公共卫生高级职称比例的政策。加大疾控机构政策扶持力度,落实市、镇疾控人员编制配备,加大用编进人计划倾斜力度,下放选人用人自主权。创新机制,落实“两个允许”,探索疾控机构有偿社会服务方式、方法和路径。 
专栏4 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项目
1.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和引进项目。实施复合型公共卫生人才培养计划、中医预防医学和公共卫生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共卫生医师专业素养,建设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2.公共卫生应急人员队伍建设项目。实施市县传染病防治队伍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交通运输、公安等有关部门应急反应速度提升工程。实施烧爆伤、群体性中毒等卫生应急队伍专业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北流市流调人才培养基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和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均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建设一批公共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基地。


(五)加强融合创新,推动公共卫生应急信息化建设
提升公共卫生应急科技创新水平。加强多部门科研协调工作机制,重点围绕新发突发传染病、流行病学调查溯源技术、病原检验检测等公共卫生应急科技技术,推进关键核心技术科研攻关,打造“平急结合”的生物安全防御管理体系。整合全市医疗机构等专业人才力量,培育一支跨学科、跨领域的医教研产管相结合的复合型科研团队。支持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救治和创新医防协同机制的研究项目。总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经验,完善符合北流公共卫生应急实际情况的新办法、新方案。
加快公共卫生应急科研平台建设与成果转化。启动实施生物安全重大计划,加强实验室仪器设备升级和生物安全防护能力建设。发挥中医药原创优势,实施中医药创新驱动工程,搭建多层次创新平台,组织相关学科协同攻关,研发中医药有效预防及治疗技术和药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制度,制定并定期更新公共卫生应急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目录和技术改造计划,发挥政府采购引导作用,加快应用应急处置技术等先进装备。
加强公共卫生应急信息化辅助决策。建立公共卫生应急数据共享机制,整合疾控、公安、卫健、铁路、交通、电信等各级单位部门信息资源,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信息共治共享共用。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在监测预警系统中的应用研究,构建科学有效的应急决策模型。依托自治区指挥中心的技术支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5G技术、ICT(信息通信技术)、GIS(地理信息技术)等建设疾病预防与控制管理智能化系统,精准定位溯源,形成覆盖应急预案、医疗机构、床位资源、医务人员、医疗设备、应急物资等的卫生应急空间治理体系。建立健全跨部门信息推送、会商分析及早期预警制度,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建设完善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辅助决策系统。市人民政府公共数据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数据采集标准,统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数据的归集工作,依法将相关单位的数据纳入公共数据平台,为精准防控提供数据支撑。
专栏5 公共卫生应急科技创新工程
1.公共卫生应急科技创新能力提升项目。设立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科技攻关项目,建设市级疾控中心重点实验室。实施中医药科技创新工程。
2.公共卫生现代化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逐步建设疫情防控管理一体化平台,具备决策指挥、疫情监测、风险预警、趋势研判、防控救治和资源调配等综合功能,提升检测、隔离、治疗工作效率。推动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在公共卫生应急领域的应用,进一步搭建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医疗健康智能设备的移动医疗示范应用平台。


(六)推进制度建设,完善公共卫生应急保障体系
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以流通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为主体,政府专项储备和社会储备为补充,创新储备方式,构建多点布局、市镇分级、全市覆盖的应急物资保障网络。根据本市公共卫生应急物资需求,制定优化应急医疗物资目录和生产、转产、研发企业清单。重点推进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根据地域面积和人口数量等实际情况,依托辖区内综合实力最强的医院建立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建立动态循环的应急物资轮换制度,定期开展储备评估,确保医疗机构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必要医用物资。建立统筹高效的应急物资采购供应体系,拓展应急物资来源渠道,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品类、规模和结构。各镇人民政府建立分级分类储备目录,各单位储备种类要至少达到储备目录的75%以上,建立有序高效的应急物流体系。重点推进基层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农村地区消毒用品、口罩和防护服等防护用品、体温计等的调拨储备,确保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物资供应。引导单位和家庭常态化储备适量应急物资。
完善公共卫生应急医疗保障机制。健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出现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探索建立重大疫情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通过有针对性免除医疗保险限制性条款等措施,落实相关医药费豁免制度,统筹医保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对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差别化支付。鼓励商业保险机构丰富针对重大传染病等相关健康保险产品的供给。
提升公共基础设施卫生应急转化能力。制定大型公共建筑应急转换预案,建立完善临时可征用的公共建筑目录清单,推进公共设施“平急两用”改造。新、改、扩建的大中型体育场馆、展览馆(会展中心)等公共设施应提高应急建设标准。充分考虑公共卫生应急需求,完善场地设置,具备快速转化为临时性救治场所或隔离区域的基本条件,为方舱医院建设留足空间。建设医院新院区要充分考虑重大疫情发生时的诊疗需求,按照必要时可转换为传染病医院或规范化传染病区的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大幅度提升应急医疗救治能力。
专栏6 公共卫生应急保障项目
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能力提升项目。推动建设市、镇、村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级医疗机构要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药品、防护用品、检测试剂等必要医用物资,应当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


四、保障机制和措施
(一)完善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
各镇党委政府要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作为当前全面深化改革重要任务。结合本市本部门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市规划。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加快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强化单位主体责任,明确重点项目,切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地。
(二)完善体制机制,加强资金保障
各镇要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完善政府投入、分级负责的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通过争取自治区资金、业主单位自筹等多渠道筹集改革所需资金,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持续加大公共卫生安全保障投入力度,资金重点向公共卫生应急、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设等薄弱环节倾斜。在重大及以上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统筹医疗保障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做好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动员社会多元投入,强化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加强资金使用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法制保障,提高法治意识
贯彻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公共卫生法律法规,推进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应急等地方性立法工作,构建体系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公共卫生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制度,实施以“双随机、一公开”为主,风险监管、信用监管、联合监管为辅的监管方式。加强公共卫生执法,依法严惩扰乱公共卫生应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普及公共卫生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加强公共卫生执法,依法严惩扰乱公共卫生应急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公众素养
强化全社会动员和全民参与,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公众树立“大健康、大卫生”理念,落实全社会各个主体的公共卫生责任和义务,增强公众最基本的疫病防护技能和自救互救能力,提升公民健康自觉意识和公共卫生应急素养。培养科学思维,提升公众对于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理性认知能力以及对网络信息真伪的辨别能力,提升防范意识。以科学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及时发布疫情防控信息,及时回应热点问题,依法处置造谣传谣行为,确保舆情平稳、社会情绪稳定。
(五)强化评估监督,确保实施成效
各镇要结合本规划,制定符合实际的实施方案,明确重点难点,细化分解任务,扎实有效推进。依托科学的规划建立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并实施监测评估方案,定期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成效评估。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年度监测、中期和终期评估,及时发现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来源:北流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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