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五个村创建“自治区移风易俗试点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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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77 | 回复0 | 2024-4-7 09:33: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2024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和自治区文明办将在我市北流镇新城村、民安镇丰村、民乐镇萝村、新圩镇河村、新圩镇梧村等5个村开展“自治区移风易俗试点村”建设,倡导文明新风,着力破除高价结婚彩礼、大操大办婚丧事等陈规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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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上午,新圩镇梧村召开“自治区移风易俗试点村”建设座谈会,就如何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进行深入讨论,并向村民代表征求推进试点村建设的具体意见建议,标志着北流市的5个“自治区移风易俗试点村”建设工作已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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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5个试点村建设,我市将认真落实上级部门的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好全面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引导各村分别成立“移风易俗理事会”,通过理事会建章立制,出台村规民约,广泛宣传“十提倡”文明新风、灵活落实“五统一”工作法。“十提倡”为:提倡孝老爱亲、提倡喜事新办、提倡少要彩礼、提倡不盲目攀比、提倡不铺张浪费、提倡文明治丧、提倡节俭适度、提倡相亲报备、提倡集体婚礼、提倡优良家风。“五统一”工作法,即:统一操办规模,统一宴席标准,统一服务队伍,统一礼金上限,统一监督管理。通过全面、深入落实“十提倡”“五统一”,树立“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等文明新风,破除“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来源:北流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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