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9号)规定,经审核,林俊余等17人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拟同意安置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现将拟安置就业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时间从2025年3月19日—3月25日止。在公示期间,如对拟安置就业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5年3月25日前邮寄或直送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人才职建股(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编:537400;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联系电话:0775-6399920,监督电话:0775-6335277。公示名单详见附表。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