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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以下简称《意见》),构建了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四梁八柱”,明确了“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审批要求,开启了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和重构性改革。
为贯彻落实《意见》,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广西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部署开展省、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方案》提出,设区(市)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省国土空间规划的细化和落实,是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依据,侧重实施性。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安排,为加快建设绿色发展先行试验区、推进人民城市建设,推动河池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河池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下半年启动了河池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 (二)出台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5.《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 6.《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7.《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 8.《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9.国家、自治区、河池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文件 二、意见采纳情况《规划》坚持部门联动和开门编规划,广泛征集相关部门、专家和社会公众意见。2022年11月到2023年6月,《规划》广泛征集专家和各单位部门的意见。其中,向5位专家征求意见,共收集54条意见,采纳48条,部分采纳3条,不采纳3条;先后多次征求河池市及自治区相关部门意见,共收集403条意见,采纳368条,部分采纳24条,不采纳11条。 2023年6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规划联席审查会。与会专家、代表一致同意《规划》通过评审,并研提43条意见,采纳39条,部分采纳2条,不采纳2。此外,2022年12月6日至2023年1月5日开展社会公示,共30天。采取网上和现场两种公示方式,未收集到意见。 三、规划目标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建设绿色发展先行试验区,展现生态文明发展新形象,实现山水特色鲜明、绿色创新驱动、民族风情浓郁、健康长寿宜居的总体发展目标。到2035年高质量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基本形成,全面形成区域协调开放发展格局,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深入推进,基本建成生态绿色富美新河池;到2050年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区域协调开放水平进一步提升,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进一步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成生态绿色富美新河池。 四、主要内容本次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中心城区范围涉及金城江城区、宜州城区、大任组团、洛东组团、德胜组团及怀远组团,总面积255.10平方千米。《规划》共十一章,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附表、图件、说明、专题研究报告、数据库相关成果等,主要包括七个方面内容: (一)明确规划目标。《规划》紧紧围绕“打造西部陆海新通道重要节点城市和物流枢纽,着力建设绿色发展先行试验区、生态与大健康产业深度融合试验区、生态长寿市·三姐文化城、宜居康养旅游胜地”的核心功能定位,提出到2035年的规划目标,并展望到2050年的规划目标。 (二)强化底线约束。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三条控制线划定及管控要求,树牢国土空间规划底线,到2035年,河池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61.0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03.6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3035.58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1倍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超过17.00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洪涝风险控制线等底线管控要求。 (三)构建国土空间总体格局。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统筹优化市域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布局,构建开放式、网络化、集约型、生态化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拓展优化农业生产空间。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织密以红水河等河流生态廊道和重要生态保护节点构成的生态保护网络,积极创建西南岩溶国家公园。持续优化城镇空间格局,推动金宜一体化建设,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城镇空间集约高效、功能协调。 (四)提升城乡空间品质。推动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优化镇村体系布局,完善城乡生活圈。构建“一轴一带、一主三副、多组团”的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以社区生活圈为基本单元,统筹安排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注重产城融合,合理安排居住用地,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稳妥有序推进城市更新,保障公共利益。塑造开敞空间特色,营造安全、健康、舒适、便利的人居环境,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五)加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建立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落实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不可移动文物等文化遗产的管控要求,加强自然与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强化城市设计,优化城乡空间形态,加强重点地区风貌管控,彰显生态长寿文化等交融的城乡风貌特色。 (六)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积极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完善城市道路网结构和布局,构建内通外联、复合高效的综合交通网络。统筹保障水、电、气、通信、垃圾处理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新型基础设施布局。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保障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增强抵御灾害事故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提高城市安全韧性。 (七)提出规划实施要求。从横向和纵向两个层面梳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间的关系和衔接内容,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规划传导体系。逐层分解落实国土空间总体战略意图,保障总体规划确定的核心内容的有效传导与实施落地。加强对县(区)的规划管控和指引,建立“事权对应、分层管控”的规划传导清单,逐级落实分解本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约束性指标、空间布局和重大任务。 五、执行标准《规划》严格执行《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河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上级管理部门有关法律、规定和要求。 六、特色亮点(一)体现筑牢底线、绿色发展的理念。《规划》统筹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洪涝风险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各类空间发展底线,夯实全市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国土安全的空间基础。合理布局增量空间、优化盘活存量土地,推动土地综合整治,探索资源紧约束下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径。实现河池“山水特色鲜明,绿色创新驱动,民族风情浓郁,健康长寿宜居”的总体发展目标。 (二)优化空间总体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城乡融合发展。在市域层面,保障农业空间、保护生态空间、优化城镇空间,塑造魅力空间;优化城乡空间形态,促进山水文化景观和城镇乡村融合发展,彰显具有河池特色的城乡风貌;在中心城区层面,按照“以人为本、共享发展”的规划原则,构建“一核三副两轴一带”的空间结构,推进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支撑新型城镇化发展,提高城镇人口、产业集聚能力;在城乡魅力空间塑造方面,凸显世界级喀斯特生态景观,构建“一核三带”的魅力空间体系增强对历史文化、多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利用挖潜,并优化城乡风貌,提升整体宜居度,彰显生态长寿市·三姐文化城的城市定位。引入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合理安排居住用地,构建15分钟社区生活圈、推进“两级中心”建设;系统建设公共开敞空间,稳步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公共空间品质和文化内涵。 (三)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建立健全规划传导机制。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制度体系,强化组织保障和统筹协调。《规划》通过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规划传导体系,有效衔接国家、自治区及区域重大战略和规划,并对下位规划形成明确的指导和约束。 (四)实现“数、线、图”一致。用好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系统,全面提升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智能化管理水平。将《规划》确定的各类空间布局、控制线、指标、名录、清单等管控要求数字化,确保规划目标能落地、可考核、可追责。 七、保障措施(一)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与管理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强化规划的严肃性,规划一经批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对规划的调整必须经过严格程序审批。 (二)完善规划传导体系。从横向和纵向两个层面梳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间的关系和衔接内容,建立“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规划传导体系,一是构建“市域—县(区)—乡(镇)”纵向传导层级,确保上下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传导和落实;二是构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各类专项规划协同编制的横向联动体系,将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刚性内容的层层传递,指导具体空间利用和项目建设。 (三)制定近期行动计划。围绕“山水特色鲜明,绿色创新驱动,民族风情浓郁的健康长寿宜居城市”发展目标,体现山水、绿色、宜居、长寿发展理念,结合市级国土空间总体编制内容和“十四五”规划,优先保障“十四五”时期重大基础设施、民生项目、重大产业项目等用地布局,积极落实乡村振兴与生态保护战略,制定2021—2025年行动计划。 (四)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在《规划》指导下,科学编制县、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依托协调矛盾冲突。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一)解读机关:由河池市自然资源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 (二)解读人及联系方式:周洪民,0778-2279161。
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河政发〔2024〕11号) 河池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文本-公示稿(图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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