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企男隐婚骗恋 5 年,致女方两次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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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亲妈妈与国企员工恋爱5年分手
被对方妻子追讨36.5万夫妻共同财产
李女士介绍,她先后经历过两段失败的婚姻,孩子目前将近10岁。
“2020年,与第二任丈夫感情破裂。当时疫情,我带着孩子返回洪湖娘家生活,朋友介绍认识了朱某。”李女士称,不久后朱某对她展开追求,朱某比她大8岁,因为失败婚姻的阴影,以及对孩子的考虑,她没有立即答应。
“他介绍自己是洪湖市政公司的国企员工,也离异了。他带我见了不少他的朋友,我发现他人脉挺广,在很多圈子吃得开。”李女士称,朱某说是冲着结婚目的追求她,几番考虑之后,李女士与丈夫协议离婚,与朱某确定恋爱关系并同居。
“他对我和孩子不错,带我们出去旅游,经常买菜回来洗菜、做饭,邻居们也夸他。”李女士称,朱某交际广泛,出去玩经常带着她,对外介绍她是女朋友,李女士也将朱某介绍给自己的朋友。
“几个月后,我发现他实际上有家庭。他解释说夫妻关系破裂,等孩子考完学就离婚,跟我结婚。”李女士称,朱某还曾到她家里见父母,之后还带着母女俩一起外出旅游。
她选择了相信朱某,频繁外出旅游、参加朋友应酬。李女士称,朱某会指使她去买烟、买水,支付房费、油费,牌桌上让她去取现金供他打牌。“我考虑男的在外边要面子,一般都会积极去做这些事。他不定期会转一两千给我,有时候间隔时间久了,会转四五千给我。就跟很多情侣那样。”
李女士称,2021年、2023年她曾两次怀孕,都在朱某的劝说下做了人流。“第一次是他安排的医院,没有留下记录。到2023年,他说离不了婚。那两年我们发生过很多争吵,人流手术我就按正常流程去妇幼医院挂号做的,他以丈夫的名义签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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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事件把婚恋里的法律与道德边界摊到了公众面前:隐婚同居五年、两次身心伤害的女方,最终要全额返还36.5万转账,转头举报换来男方停职,没有一方是真正的赢家。
从法律层面看,判决完全契合现行规则:婚内擅自将大额共同财产赠与婚外第三人,违背公序良俗与夫妻忠实义务,这类赠与行为自始无效,全额返还的判定有明确的民法典条文与同类判例支撑。但法律的刚性判决,无法覆盖女方五年青春与两次流产的人身损害,这也是公众争议的核心所在。
更值得深思的是事件的连锁反应:女方从被动应诉转向主动举报,揭开男方重婚、行贿、违规揽工程的问题,最终让其丢了工作,本质上是被侵害方在民事维权之外,找到的另一条正义路径。
这起案例也给所有人提了醒:恋爱中不能仅凭口头承诺交付全部信任,及时核实对方婚姻状态是自我保护的底线;而婚内试图用共同财产维系不正当关系的人,最终往往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远超预期的代价。婚恋里的账,从来不止金钱这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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