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家暴、离婚被驳、抛崖致死:苗苗悲剧,是婚姻之恶,更是机制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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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1 | 回复1 | 2026-5-26 10: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 月 26 日,陕西咸阳永寿县法院将开庭审理一起令人发指的故意杀人案 ——1993 年出生的女子苗苗(化名),在九年婚姻里长期遭丈夫张某家暴,起诉离婚被驳回仅 13 天后,被张某打至昏迷,再被抛下数十米深土崖,最终惨死。这起悲剧,不是偶然的激情犯罪,而是一场长期施暴、求救无门、司法失灵、恶意谋杀叠加的系统性悲剧,每一环都戳中了家暴治理与婚姻司法的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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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 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一、九年炼狱:家暴的常态化与施暴者的恶性膨胀
苗苗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是一场噩梦。婚后月子期,她便遭遇第一次殴打,此后九年,家暴成了日常。张某施暴后反复道歉、写保证书,却从未真正悔改,甚至持刀威胁苗苗的母亲和侄儿,暴力程度不断升级。对张某而言,婚姻不是陪伴,而是控制;妻子不是伴侣,而是私有财产 ——“生是我家的人,死是我家的鬼”,这种扭曲的观念,让他把家暴当成了掌控妻子的手段,毫无敬畏与底线。


苗苗的逃离之路,从一开始就布满荆棘。她不堪忍受家暴,选择躲藏,却仍被张某找到;2024 年 11 月,她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本以为能借助法律摆脱魔爪,可 12 月 11 日,法院以 “感情未彻底破裂” 为由驳回其离婚请求。这次驳回,成了压垮苗苗的最后一根稻草,也让张某的控制欲彻底失控 —— 他误以为法律 “站在自己这边”,愈发肆无忌惮,最终在 13 天后,对妻子痛下杀手。


二、致命 13 天:从家暴升级到谋杀,每一步都是人性之恶
2024 年 12 月 24 日,平安夜,本是象征温暖与安宁的日子,苗苗却遭遇了人生最惨烈的暴行。起诉书细节令人不忍直视:张某在苗苗西安租住处外,多次扇打她面部、拳击头部、用脚踩踏头部,甚至抓住她的头部猛撞水泥石墩,直至苗苗彻底昏迷。


更冷血的是,张某全程拒绝送医救治。即便医生明确告知苗苗伤情危重、瞳孔扩散,必须立刻转院抢救,即便亲属反复哀求,他都无动于衷。他驾车载着昏迷的苗苗,在西安至永寿县之间徘徊,误以为她已死亡,便将其抛下数十米深的土崖 —— 而司法鉴定证实,苗苗是因高坠致头、胸腹腔多脏器损伤死亡,意味着她被抛下土崖时,仍有一丝生机。


案发后,张某的所作所为更是卑劣至极:他报警谎称苗苗 “自己跳崖”,还到岳父家假意催促 “叫回苗苗就离婚”,同时造谣苗苗家人 “要把她二嫁赚彩礼”,用谎言掩盖自己的杀人罪行。从施暴、拒医、抛尸到撒谎、造谣,张某的行为早已超越 “家暴” 范畴,是蓄谋已久、手段残忍、主观恶意极深的故意杀人,毫无人性与良知可言。


三、司法之憾:“劝和不劝离” 的僵化,成了家暴受害者的 “致命枷锁”
这起悲剧中,最令人痛心也最值得反思的,是离婚诉讼被驳回这一关键节点。《民法典》明确规定,实施家庭暴力,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家暴本是法定的、刚性的离婚事由,立法本意是让受害者快速脱离暴力环境。可在部分基层司法实践中,却存在 “首次起诉离婚倾向不予判离” 的固有惯性,即便受害者提交了家暴报警记录、伤情照片、医院诊断证明等完整证据链,仍可能被以 “感情未破裂” 为由驳回请求。


这种 “劝和不劝离” 的僵化思维,看似是维护家庭稳定、保护未成年人成长,实则是对家暴本质的漠视,对受害者生命安全的忽视。家暴婚姻与普通夫妻矛盾有本质区别,家暴只有 0 次和无数次,一旦发生,婚姻修复空间极小。而驳回离婚诉求的阶段,往往是受害者的高危期—— 施暴者会误以为法律支持自己,暴力行为变本加厉,甚至升级为致命伤害。苗苗案就是最惨痛的例证:离婚被驳 13 天,一条年轻生命就此消逝。


更值得警惕的是,家暴认定在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 “举证难、认定难” 问题。有数据显示,涉家暴离婚案件中,家暴认定率不足 3%,即便被认定家暴,仍有四分之一的案件不准予离婚。这种现状,让许多家暴受害者陷入 “被家暴 — 想离婚 — 离不了 — 被更严重家暴” 的恶性循环,求救无门、逃生无路,最终沦为暴力的牺牲品。


四、拒绝 “道德绑架”:严惩凶手,是对生命的敬畏,更是对正义的捍卫
案发后,张某亲属竟以 “还有两个孩子” 为由,请求苗苗家属谅解,试图用 “孩子” 进行道德绑架。可苗苗家属的态度坚定而悲壮:“别拿两个孩子‘绑架’我们,我们只有一个心愿,死刑,不要赔偿,绝不谅解”。


这份坚决,值得所有人尊重。孩子无辜,但孩子不能成为施暴者的 “免死金牌”,更不能用受害者的生命,去换取施暴者的 “改过自新”。张某的行为,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主观恶意极深,已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的条件,唯有依法严惩,判处死刑,才能告慰苗苗的在天之灵,才能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才能震慑潜在的家暴施暴者,让他们明白:家暴不是家务事,杀人必须偿命。


五、反思与警醒:别让 “劝和不劝离”,再酿悲剧
苗苗的悲剧,是个人的悲剧,是家庭的悲剧,更是社会治理与司法实践的悲剧。它用一条年轻的生命,敲响了警钟:家暴零容忍,绝不是一句口号;保护家暴受害者,必须落到每一个司法环节、每一次执法行动中。


对司法机关而言,必须摒弃 “首次不判离” 的僵化思维,对查证属实的家暴案件,依法果断准予离婚,不再让 “劝和不劝离” 成为家暴受害者的 “致命枷锁”;要降低家暴举证门槛,完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让受害者在离婚诉讼期间,能获得实实在在的安全保障。


对社会公众而言,必须彻底摒弃 “家暴是家务事” 的错误观念,遇到家暴及时报警、取证,为受害者提供支持与帮助;要让施暴者明白,家暴不仅违背道德,更是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婚姻的本质是爱与尊重,不是控制与暴力;法律的底线是保护弱者、捍卫正义,不是纵容恶行、漠视生命。愿苗苗的悲剧不再重演,愿每一位家暴受害者都能被温柔以待,愿法律的阳光,能照亮每一个黑暗的角落,守护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与人格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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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柯 未绑定微信 | 2026-5-26 11: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悲剧!重判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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